2026年度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
(樂喜聚會員申請)
為了支援弱勢社群,紓緩他們的生活壓力,中華電力將透過中電社區節能基金撥款 5,000 萬港元,繼續推出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向約 73,000 個基層家庭及分間單位住戶提供電費資助,包括六十五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低收入家庭及殘疾人士,每戶合資格家庭可獲發 600 港元資助;而合資格的分間單位住戶每戶可獲發 1,000 港元資助。
一、樂喜聚會員申請:
👉🏻 本中心(樂喜聚)是此計劃其中一間協助核實及遞交申請者資料的機構。(申請人是否成功獲批最後由中電決定)
👉🏻 經本中心申請的資格:
1. 必須為 樂喜聚會員 (本中心只接受非劏房類別申請)
2. 必須出示受惠人士香港身份證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持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
3. 提交居住地址證明(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如水費單/電費單/煤氣費單/電話費單/銀行月結單
4. 提交最近兩個月的電費單副本(需完整顯示居住地址及電力賬戶註冊客戶英文姓名及中電編賬號碼);
5. 及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津貼/資格及提交相關副本
(最終成功獲批與否由中電決定)
中心會員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類即可申請:
A) 65 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
須正領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或
- 長者生活津貼
B) 低收入家庭
須正領取其中一項:
- 在職家庭津貼 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
- 全額學校書簿津貼 或
-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全免學費)
C) 殘疾人士
須持有/領取:
- 殘疾人士登記證 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交通補助金 或
- 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
二、申請方法 (採用抽籤形式)
由於預計申請者眾多,本中心的60個名額,將會採用抽籤形式抽出申請人,詳情如下:
入籤日期:2/3/2026(一)(早上10:00)至 16/3/2026(一)(下午5:00)
參加者必須在中心辦公時間內:
- 親身致電中心提出申請入籤;或
- 親身到中心詢問處提出申請入籤。
<<恕不接受代他/她人申請或電話留言提出申請或用WhatsApp 提出申請>>
抽籤及通知安排
抽籤日期:17/3/2026 (二)
結果通知
通知中籤申請人:
在23/3/2026 至 31/3/2026 期間會以電話或WhatsApp通知中籤者,職員將核實參加者資格,並與中簽者預約日期及時間到中心遞交文件。如中籤者未能提供中電所需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通知不中籤申請人:
在23/3/2026 至 31/3/2026期間,中心會以電話或WhatsApp 通知不中籤者。不中籤者可自行選擇到其他社福機構或社區伙伴提出申請。
三、申請程序
1. 中籤者須於預約日期及時間內(通知中籤14個工作天內),於樂喜聚的開放時間親臨中心提交所需文件;
2. 申請者成功遞交文件後,中心職員將協助辦理中電相關申請手續。
3. 最終批核結果由中電決定。
4. 批核後可獲 HK$600 電費資助。
5. 預計發放日期:2026 年 12 月底或之前。
詳情可參看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網頁:
https://www.clp.com.hk/zh/community/underprivileged-families-electricity-subsidies-programme
(樂喜聚會員申請)
為了支援弱勢社群,紓緩他們的生活壓力,中華電力將透過中電社區節能基金撥款 5,000 萬港元,繼續推出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向約 73,000 個基層家庭及分間單位住戶提供電費資助,包括六十五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低收入家庭及殘疾人士,每戶合資格家庭可獲發 600 港元資助;而合資格的分間單位住戶每戶可獲發 1,000 港元資助。
一、樂喜聚會員申請:
👉🏻 本中心(樂喜聚)是此計劃其中一間協助核實及遞交申請者資料的機構。(申請人是否成功獲批最後由中電決定)
👉🏻 經本中心申請的資格:
1. 必須為 樂喜聚會員 (本中心只接受非劏房類別申請)
2. 必須出示受惠人士香港身份證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持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
3. 提交居住地址證明(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如水費單/電費單/煤氣費單/電話費單/銀行月結單
4. 提交最近兩個月的電費單副本(需完整顯示居住地址及電力賬戶註冊客戶英文姓名及中電編賬號碼);
5. 及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津貼/資格及提交相關副本
(最終成功獲批與否由中電決定)
中心會員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類即可申請:
A) 65 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
須正領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或
- 長者生活津貼
B) 低收入家庭
須正領取其中一項:
- 在職家庭津貼 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
- 全額學校書簿津貼 或
-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全免學費)
C) 殘疾人士
須持有/領取:
- 殘疾人士登記證 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交通補助金 或
- 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
二、申請方法 (採用抽籤形式)
由於預計申請者眾多,本中心的60個名額,將會採用抽籤形式抽出申請人,詳情如下:
入籤日期:2/3/2026(一)(早上10:00)至 16/3/2026(一)(下午5:00)
參加者必須在中心辦公時間內:
- 親身致電中心提出申請入籤;或
- 親身到中心詢問處提出申請入籤。
<<恕不接受代他/她人申請或電話留言提出申請或用WhatsApp 提出申請>>
抽籤及通知安排
抽籤日期:17/3/2026 (二)
結果通知
通知中籤申請人:
在23/3/2026 至 31/3/2026 期間會以電話或WhatsApp通知中籤者,職員將核實參加者資格,並與中簽者預約日期及時間到中心遞交文件。如中籤者未能提供中電所需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通知不中籤申請人:
在23/3/2026 至 31/3/2026期間,中心會以電話或WhatsApp 通知不中籤者。不中籤者可自行選擇到其他社福機構或社區伙伴提出申請。
三、申請程序
1. 中籤者須於預約日期及時間內(通知中籤14個工作天內),於樂喜聚的開放時間親臨中心提交所需文件;
2. 申請者成功遞交文件後,中心職員將協助辦理中電相關申請手續。
3. 最終批核結果由中電決定。
4. 批核後可獲 HK$600 電費資助。
5. 預計發放日期:2026 年 12 月底或之前。
詳情可參看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網頁:
https://www.clp.com.hk/zh/community/underprivileged-families-electricity-subsidies-programme
最新消息
本中心已正式遷入屯門良景邨 良景綜合社會服務大樓 低座地下,2025年8月1日起開始營運服務!
2025年8月1日起,中心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二、五、六:上午09:00 至 下午5:00
星期三:上午09:00 至 下午9:00
星期四:下午1:00 至 5:00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由8月1日起,本中心將停止在屯門栢麗廣場2611室及康恩園兩處的臨時地址運作。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465 3210與中心當值職員聯絡。
服務簡介
「樂喜聚」是屯門其中一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提倡身、心、靈整全健康,致
力為區內居民、精神病康復者、有情緒及精神困擾人士及他們的家人/照顧者,提供由
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康復服務,致力推廣精
神健康。
「樂喜聚」是屯門其中一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提倡身、心、靈整全健康,致
力為區內居民、精神病康復者、有情緒及精神困擾人士及他們的家人/照顧者,提供由
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康復服務,致力推廣精
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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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色
* 提倡身、心、靈整全健康 * 以多元手法提供教育及發展 活動 * 推動共建正向及關懷的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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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目標 我們希望 ...... * 提升區內居民的身心靈健康 * 培養樂觀喜悅的正向生活態度 * 建立互相關愛的和諧社區 |
服務內容
中 心 服 務 包 括 ......
偶到服務- |
服務諮詢:區內任何人士可親臨中心,或透過致電諮詢本中心所提供之服務內容。
任何人士於中心開放時間內,享用中心設施,與三兩知己聚首一堂,享受悠悠閒閒的下午。 |
外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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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中心職員會進行家訪或陪同覆診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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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輔導工作 |
為有情緒或精神困擾之人士提供個別輔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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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及支援小組工作 |
舉辦如:減壓小組、處理焦慮小組、心靈富足小組等,紓解其精神或情緒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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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及康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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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不同類型的社交及康樂活動,讓精神復康人士多些參與社交活動,結交朋友,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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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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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精神復康人士提供就業訓練及生活技能訓練,提升在社區獨立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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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及中心職業治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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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職業治療師為有需要人士進行專業評估,建立合適的就業培訓計劃;並為區內的私營康復院舍為舍友提供職業復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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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輩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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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朋輩支援員以「過來人」的身份與精神病復康人士及社區人士分享自身的復元經歷,透過舉辦小組活動,加強復康人士間能互相支援及成長,從而一起同行復康路 。舉辦社區教育工作,增加社區人士對他們有更深了解及支持,減少對復康者的負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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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服務 |
臨床心理學家為有情緒或精神困擾之人士提供臨床心理及治療服務 。以個人輔導及小組形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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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支援服務 |
為提升中學生身心靈健康的關注及認識,中心提供中學生輔導服務,亦計劃了多元化的活動 -師生「方‧情‧釋」,以輕鬆的形式讓學生及老師參與,能夠認識及強化自己的身心靈健康,學習正確面對及「情」緒「釋」放的方法,及早作出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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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教育性活動加強社區人士對精神健康的認識 |
聯繫地區不同團體及合作伙伴,於區內舉行不同形式的精神健康教育推廣活動,包括展覽、講座及工作坊等,藉此提升居民對精神健康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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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及資源轉介 |
若服務使用者有其他福利服務之需要,中心可協助轉介至有關部門或服務跟進。
轉介有需要的個案至醫院管理局接受臨床評估及精神科治療。 |
服務對象
當區居住/就讀的人士,包括:
當區居住/就讀的人士,包括:
- 15歲或以上的精神復元人士/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
- 有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需要的中學生;
- 上述服務使用者的家屬及照顧者;
- 有意改善精神健康的居民;及
- 居於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並有精神健康問題或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院友。
服務範圍
本中心服務以下地區,包括:
屯門市中心、新墟、三聖、恒福、新景、良景、寶田、建生、兆康、欣田、景峰、
富泰、和田、菁田、屯門鄉郊、掃管笏
本中心服務以下地區,包括:
屯門市中心、新墟、三聖、恒福、新景、良景、寶田、建生、兆康、欣田、景峰、
富泰、和田、菁田、屯門鄉郊、掃管笏
服務流程
申請服務:
- 自行向中心申請服務,或
- 由醫生、社工、輔助醫療人員或政府部門轉介
退出服務:
- 可與中心負責職員聯絡
申請服務:
- 自行向中心申請服務,或
- 由醫生、社工、輔助醫療人員或政府部門轉介
退出服務:
- 可與中心負責職員聯絡
服務費用
費用全免,個別小組及活動則按情況收費
費用全免,個別小組及活動則按情況收費
開放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9:00am - 1:00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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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pm - 5:00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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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pm - 9:00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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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預約或親身到場查詢服務。
* 歡迎預約或親身到場查詢服務。
會員資格
· 就讀中學或以上的精神病康復者
· 申請人需居住於中心服務區域內
服務範圍內以上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樂喜聚」會員,會員無須繳付任何年費
申請手續:請向當值職員查詢
· 就讀中學或以上的精神病康復者
· 申請人需居住於中心服務區域內
服務範圍內以上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樂喜聚」會員,會員無須繳付任何年費
申請手續:請向當值職員查詢
報名守則及須知
1. 中心不會在小組、活動舉行前再次提醒參加者出席,參加者須準時到指定地點集合,逾時不候
2. 所有小組及活動均不接受自行轉讓參與名額
3. 各參加者如需繳交小組及活動之費用,煩請於中心工作天下午4:45前(星期三晚上8:45)到中心繳交,否則繳費將不獲受理。
報名及繳費須知 :
1. 除特定列明報名安排外,會員報名參與小組、活動均採取先到先得形式報名,額滿即止
2. 以抽籤形式決定參與名單之活動,各活動會於活動舉行前兩星期進行公開抽籤,截止報名日期請參閱活動內容及備註
3. 除特定列明服務對象外,一般小組、活動報名名額優先給予會員,非會員可按個別小組、活動向相關負責職員查詢可供報名名額(非會員)
4. 若小組/活動於舉行前兩星期內仍未滿額,則本中心會按參加者報名時後備選擇的優先次序,決定通知參加者參加該小組/活動。若該小組/活動已滿額,則本中心將不會再個別通知所有後備報名者。
5. 有興趣報名參加免費小組、活動之參加者可透過電話或親身報名;收費小組、活動則必須在指定時間內親身報名及繳費作實
6. 敬請自備充足輔幣以支付費用;如需以劃線支票支付費用,抬頭請填上「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或「Hong Kong Sheng Kung Hui Welfare Council Limited」
7. 參加者成功繳交活動費用後,一般情況下(例如活動撞期、缺席、請假等),已繳交之活動費用將不獲退還,有關名額亦不可轉讓予其他人士
1. 中心不會在小組、活動舉行前再次提醒參加者出席,參加者須準時到指定地點集合,逾時不候
2. 所有小組及活動均不接受自行轉讓參與名額
3. 各參加者如需繳交小組及活動之費用,煩請於中心工作天下午4:45前(星期三晚上8:45)到中心繳交,否則繳費將不獲受理。
報名及繳費須知 :
1. 除特定列明報名安排外,會員報名參與小組、活動均採取先到先得形式報名,額滿即止
2. 以抽籤形式決定參與名單之活動,各活動會於活動舉行前兩星期進行公開抽籤,截止報名日期請參閱活動內容及備註
3. 除特定列明服務對象外,一般小組、活動報名名額優先給予會員,非會員可按個別小組、活動向相關負責職員查詢可供報名名額(非會員)
4. 若小組/活動於舉行前兩星期內仍未滿額,則本中心會按參加者報名時後備選擇的優先次序,決定通知參加者參加該小組/活動。若該小組/活動已滿額,則本中心將不會再個別通知所有後備報名者。
5. 有興趣報名參加免費小組、活動之參加者可透過電話或親身報名;收費小組、活動則必須在指定時間內親身報名及繳費作實
6. 敬請自備充足輔幣以支付費用;如需以劃線支票支付費用,抬頭請填上「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或「Hong Kong Sheng Kung Hui Welfare Council Limited」
7. 參加者成功繳交活動費用後,一般情況下(例如活動撞期、缺席、請假等),已繳交之活動費用將不獲退還,有關名額亦不可轉讓予其他人士
活動更改或取消及退款安排
1. 若遇上惡劣天氣,中心會視乎天氣情況而決定是否將活動延期或取消,詳情請參閱下方「惡劣天氣下之服務及活動安排」
2. 凡因中心更改小組/活動收費及出席日期/時間,中心職員會透過口頭或電話通知已成功報名之參加者相關變更
3. 若中心因特別情況需將收費小組、活動延期或取消,致令參加者未能出席相關小組、活動(包括未能接受小組活動日期更改或因有關改動未能出席),中心將安排退款
4. 活動如須退款,各參加者請於接獲通知後180天內攜同活動正本收據到中心取回款項。逾期不取則會當作捐款處理,恕不另行通知
1. 若遇上惡劣天氣,中心會視乎天氣情況而決定是否將活動延期或取消,詳情請參閱下方「惡劣天氣下之服務及活動安排」
2. 凡因中心更改小組/活動收費及出席日期/時間,中心職員會透過口頭或電話通知已成功報名之參加者相關變更
3. 若中心因特別情況需將收費小組、活動延期或取消,致令參加者未能出席相關小組、活動(包括未能接受小組活動日期更改或因有關改動未能出席),中心將安排退款
4. 活動如須退款,各參加者請於接獲通知後180天內攜同活動正本收據到中心取回款項。逾期不取則會當作捐款處理,恕不另行通知
責任聲明
中心會盡力保障參加者在參與活動時的安全。惟參加者本人或其家屬/監護人亦應了解自身體能,並應自我評估是否適合參加相關活動。在參與活動時必須願意和遵守中心所定的一切章則,並聲明個人的健康及體能良好,適宜參加已報名的活動。參加者在活動進行期間,如因有不負責任的行為、個人疏忽、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個人或他人財物受到損毀、受傷或死亡,中心無需負責。參加者明白如對本身能力和其他方面有懷疑時,應在參加活動前,徵詢醫生和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
中心會盡力保障參加者在參與活動時的安全。惟參加者本人或其家屬/監護人亦應了解自身體能,並應自我評估是否適合參加相關活動。在參與活動時必須願意和遵守中心所定的一切章則,並聲明個人的健康及體能良好,適宜參加已報名的活動。參加者在活動進行期間,如因有不負責任的行為、個人疏忽、健康或體能欠佳,而引致個人或他人財物受到損毀、受傷或死亡,中心無需負責。參加者明白如對本身能力和其他方面有懷疑時,應在參加活動前,徵詢醫生和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
惡劣天氣下活動安排
1. 當天文台懸掛8號風球,中心會停止服務,直至風球除下後兩小時內盡快恢復服務
2. 在惡劣天氣下,中心會在活動或開放前兩小時按以下指引決定活動是否如期舉行:
a. 如活動當日有雷暴警告,活動/小組會在天氣情況許可下,中心室內活動、參觀、日營及度假營的室內活動等照常進行,水上及野外活動(如遠足及戶外旅行等)取消
b. 若天氣於活動/訓練完結前兩小時內轉好,該節活動/訓練仍會依照之前的決定取消
c. 除了上述列舉之情況外,中心會視乎特別天氣情況,如酷熱天氣警告等、活動地區、以及活動性質,彈性決定是否將某項活動取消或延期,並儘量在活動前通知參加者。參加者亦應視乎所在地區之天氣及路面情況而決定是否出席活動
3. 在活動進行期間,若天氣轉趨惡劣,中心會在安全情況下疏散參加者或暫留參加者在活動場地,直至天氣好轉才安排離開
惡劣天氣下之服務及活動安排:
雷暴/颱風/ 暴雨警告訊號 |
雷暴警告 |
一號風球 |
三號風球 |
八號風球或以上 |
黃色暴雨警告 |
紅色暴雨警告 |
黑色暴雨警告 |
日間訓練/中心服務/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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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室內,非樂喜聚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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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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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S服務質素標準提提你
香港聖公會屯門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樂喜聚乃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轄下單位,並根據社會福利署之16個服務質素標準執行及運作,在執行服務表現監察系統的過程中,讓會員了解樂喜聚的服務及工作內容,及對服務給予意見。
16個服務質素標準 :
香港聖公會屯門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樂喜聚乃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轄下單位,並根據社會福利署之16個服務質素標準執行及運作,在執行服務表現監察系統的過程中,讓會員了解樂喜聚的服務及工作內容,及對服務給予意見。
16個服務質素標準 :
標準 |
內容 |
標準 1 |
服務資料: 服務單位確保製備說明資料,清楚陳述其宗旨、目標 和提供服務的形式,隨時讓公眾索閱。 |
標準 2 |
檢討及修訂政策和程序: 服務單位應檢討及修訂有關服務提供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
標準 3 |
運作及活動紀錄: 服務單位存備其服務運作和活動的最新準確記錄。 |
標準 4 |
職務與責任: 所有職員、管理人員、管理委員會和/或理事會或其 他決策組織的職務及責任均有清楚的界定。 |
標準 5 |
人力資源: 服務單位/機構實施有效的職員招聘、簽訂職員合約、 發展、訓練、評估、調派及紀律處分守則。 |
標準 6 |
計劃、評估及收集意見: 服務單位定期計劃、檢討及評估本身的表現,並制 定有效的機制,讓服務使用者、職員及 其他關注人士就服務單位的表現提出意見。 |
標準 7 |
財政管理: 服務單位實施政策及程序以確保有效的財政管理。 |
標準 8 |
法律責任: 服務單位遵守一切有關的法律責任。 |
標準 9 |
安全指引︰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 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 |
標準 10 |
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 服務單位確保服務使用者獲得清楚明確的資料,知道 如何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 |
標準 11 |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服務單位運用有計劃的方法以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 的需要(不論服務對象是個人、家庭、團體或社區)。 |
標準 12 |
知情的選擇: 服務單位盡量尊重服務使用者知情下作出服務選擇的權利。 |
標準 13 |
私人財產: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的私人財產權利。 |
標準 14 |
私隱和保密: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保護私隱和保密的權利。 |
標準 15 |
申訴: 每一位服務使用者及職員均有自由申訴其對機構或服 務單位的不滿,而毋須憂慮遭受責罰,所提出的申訴 亦應得到處理。 |
標準 16 |
免受侵犯: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 |